可分為兩類,第一類為公民權與政治權,包括在法律之前的生命、自由與公平權。第二類為經濟、社會與文化的權利,包括工作權、食物權、教育權與社會安全的權利。這些權力都已經載列在國際人權法案與核心人權普世人權宣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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